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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任何物证竟被判处死刑

2000-06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6月22日晚,美国得克萨斯州政府将一名36岁的非裔美籍男子格拉汉姆以“谋杀罪”处死。格拉汉姆被控于1981年在休斯顿一停车场杀死一名53岁的男子,此外他还被指控对多人的死亡负责,并犯有强奸罪行。虽然法庭没有任何物证,在6位证人中,只有一人指认他是凶手,格拉汉姆本人至死一直申辩自己无罪,但是州政府还是对他处以死刑。

在从监狱押赴刑场的路上,格拉汉姆拼命挣扎,5名狱警花了近一分钟才给他戴上手铐。一名死刑执行的目击者说,晚上8点49分,格拉汉姆眼睁睁地注视着行刑者将毒剂注入自己的身体,他反复声明没有杀人,并不断喊着“他们今晚谋杀我”。他断气前的最后一句话是“黑人继续前进,黑人权利继续前进!”格拉汉姆被处死刑在美国引起了极大争议。黑人民权运动领袖杰克逊对媒体说,“有些事的确是不公平、不合理和腐败的。我不禁感到难过,我见证了政府有组织的谋杀。”

(《解放日报》2000.6.24钟和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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